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133 5299 4649
微信
TOP

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网上营业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1-06 22:14:00 浏览:51
       答:《电子商务法》第十六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