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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1-01-06 22:10:37 浏览:51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一)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二)深圳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登记表(附件1);(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数据报送人身份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材料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市场监管局辖区分局提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审查合格后,免费获得市市场监管局(网址:http://www.szscjg.gov.cn/)“网上办事”报送数据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市市场监管局辖区分局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工作。(二)首次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络报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全部商品房预售价格信息等电子数据(表格参照附件2《深圳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表》),并打印备案回执;(三)变更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络报送价格调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备案价格上下15%的商品房(按套)预售价格变更信息电子数据(表格样式同上),并打印变更备案回执。政策依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