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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加的所属单位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1-01-06 21:38:15 浏览:50
       答:根据《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加的所属单位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新增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