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企业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有何要求?
发布时间:2021-01-06 21:37:52
浏览:43
答:根据《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当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保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具有持续稳定生产质量合格产品的能力,能够通过相应的检验检疫手段识别出其生产产品的质量和卫生状况。生产加工和检验检疫的能力包括生产所需的环境、场所、设施、设备和工艺装备等。企业要根据申证产品的具体要求,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以及检验检疫仪器,并且其数量、规格、能力范围及精度等能够符合生产工艺及检验检疫的要求。对企业必备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的具体要求在产品实施细则中予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