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其他所得。判断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时,应当按照哪些原则确定呢?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学习如何确定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所得来源地,并以表格形式归纳整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政策性搬迁取得土地使用权补偿享受的税收优惠
企业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的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那么,企业因政策性搬迁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资金或土地置换补偿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呢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深圳市中科金税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结合移动互联、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的互联网综合财税服务平台。本着温度服务客户为先的使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包括记账报税,工商注册变更,税务审计咨询,商标知识产权、资质代办等专业高效的一体化财税综合服务。欢迎咨询:133 5299 4649!